宜城教育資源網(wǎng)m.zgyouzhishipin.cn一、呂氏春秋和春秋的區(qū)別
1.《春秋》雖然不是歷史學著作,卻是可貴的史料著作,因而對于研究先秦歷史、尤其對于研究儒家學說以及孔子思想意義重大。 2.從史料學的角度利用《春秋》不僅符合《春秋》性質的本來,而且比將它視為“斷爛朝報”的歷史學著作更具價值。 3.《春秋》指的是孔子編寫的一部記載當時魯國歷史的史書名叫《春秋》,春秋時期,指的是從公元前770年到公元前476年,基本上是東周的前半期。 4.《呂氏春秋》是秦國丞相呂不韋主編的一部古代類百科全書似的傳世巨著,有八覽、六論、十二紀,共二十多萬言。呂不韋自己認為其中包括了天地萬物古往今來的事理,所以號稱《呂氏春秋》,又名《呂覽》。這兩本書是完全不同的。
二、呂氏春秋都講了些什么
《呂氏春秋》是在秦國丞相呂不韋主持下,集合門客們編撰的一部黃老道家名著。成書于秦始皇統(tǒng)一中國前夕。此書以儒家學說為主干,以道家理論為基礎,以名、法、墨、農、兵、陰陽家思想學說為素材,熔諸子百家學說于一爐,閃爍著博大精深的智慧之光。呂不韋想以此作為大秦統(tǒng)后的意識形態(tài)。但后來執(zhí)政的秦始皇卻選擇了法家思想,使包括道家在內的諸子百家全部受挫!秴问洗呵铩芳惹氐兰抑蟪,是戰(zhàn)國末期道家的代表作, 全書共分二十六卷,一百六十篇,二十余萬字。 《呂氏春秋》作為十二紀、八覽、六論,注重博采眾家學說,以道家思想為主體兼采陰陽、儒墨、名法、兵農諸家學說而貫通完成的一部著作。但主要的宗旨屬于道家 。所以《漢書·藝文志》等將其列入雜家。高誘說《呂氏春秋》“此書所尚,以道德為標的,以無為為綱紀” ,這說明最早的注釋者早已點明《呂氏春秋》以道家為主導思想之特征。 《呂氏春秋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有組織按計劃編寫的文集,上應天時,中察人情,下觀地利,以道家思想為基調,堅持無為而治的行為準則,用儒家倫理定位價值尺度,吸收墨家的公正觀念、名家的思辨邏輯、法家的治國技巧,加上兵家的權謀變化和農家的地利追求,形成一套完整的國家治理學說。 戰(zhàn)國晚期的呂不韋,是一個富有傳奇色彩的商人。他由商入政,扶立國君,進入政治高層。他志向宏大,主編《呂氏春秋》,留下了“一字千金”的典故。后人一般把《呂氏春秋》歸入雜家。在管理思想史上,這部書有著特殊的價值。它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有組織按計劃編寫的文集。從學術角度觀察,它具有濃厚的自然主義色彩;從管理角度觀察,它充滿了功利主義色彩!秴问洗呵铩吠ㄟ^對先秦諸子的修正,形成了自己的特色,在管理思想的全局性、整體性和深刻性上,都有自己的建樹。從陰陽五行的理論架構,到經(jīng)驗主義的具體論證;從養(yǎng)生和貴己的“內圣”,到君臣之道和善治天下的“外王”;從個人和國家、社會和政權之間的關系調適,到自然之道支配下的生理、物理、事理和心理的互相配套,形成了一個完整的體系!秴问洗呵铩房偫ㄏ惹刂T子,開啟秦漢先聲,在管理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。 哲學意義上的自然主義,是對人類反省而形成的。反映在國家治理思維上,古希臘曾經(jīng)誕生了自然法思想,以芝諾為代表的斯多葛派主張自然法,到古羅馬的西塞羅,對自然法理論完整化體系化。自然法學說認為,人類社會的現(xiàn)存法律為人定的(包括制定法和習慣法),而超越于人定法之上的是自然法。所謂自然法,指存在于自然中的理性,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,表現(xiàn)了自然的和諧和完美。人定法則由于人類的認識局限和私利屏蔽,肯定會有缺陷,因之,人定法必須服從于自然法。具體的法理,就是人定法自身的合法性和正當性,不可能經(jīng)由人定法來證明,而必須依賴于自然法來證明,不合于自然法的人定法沒有合法性。合于自然法為“善法”,不合于自然法為“惡法”,惡法非法。在中國,老子的道,具有自然法的意義,但是,老子僅僅強調了“道法自然”,再沒有細說。《呂氏春秋》則發(fā)展了老子的思想,通過十二紀,把人的行為與自然秩序一體化,在自然秩序中驗證社會管理的正當性。 各家論述編輯 關于道家 《呂氏春秋》大量吸收道家虛靜無為之說,并把它運用于為君之道的政治理念中,以道家學術貫穿全書。它說:“君也者,處虛素服而無事,故能使眾智也。智反無能,故能使眾能也。能執(zhí)無為,故能使眾為也。無智,無能,無為,此君之所執(zhí)也!薄吧茷榫邿o識,其次無事。有識則有不備矣,有事則有不恢矣。不備不恢,此官之所以疑,而邪之所從來也。”“天子不處全,不處極,不處盈。全則必缺,極則必反,盈則必虧!薄秴问洗呵铩氛J同先秦道家“無為而無不為”的主張,它說:“大圣無事而干官盡能!薄吧茷榫撸瑒谟谡撊硕谥问!薄秴问洗呵铩氛J為這種表面的“無為”,才能達到“事省而國治”的目的。相反,“人主好暴示能,好唱自奮;人臣以不爭持位,以聽從取容;是君代有司為有司也”,其結果必然是君臣職能倒置,造成混亂和危殆。應該說,《呂氏春秋》中的這些見解,來自于老莊而又發(fā)展了老莊。 關于儒家 《呂氏春秋》吸收了儒家的仁義學說,贊同儒家的孝悌之道。至于法家主張的嚴刑厚賞,呂氏認為屬于“衰世之政”。在這里,呂氏用儒家學說作為批評法家的依據(jù)。既然遵從儒家的德治理論,就要承認仁者愛人的血緣來源。在呂氏眼里,父慈子孝是出于本性,“孝子之重其親也,慈親之愛其子也,痛于肌骨,性也!保ā豆(jié)葬》)縱觀《呂氏春秋》可以發(fā)現(xiàn),其《孝行覽》集中反映了儒家思想,有一部分同《禮記》重合。它強調:“凡為國家,治天下,必務本而后末。所謂本者,非耕耘種殖之謂,務其人也。務其人,非貧而富之,寡而眾之,務其本也。務本莫貴乎孝。人主孝則名章榮,下服聽,天下譽;人臣孝則事君忠,處官廉,臨難死;士民孝則耕蕓疾,守戰(zhàn)固,不罷北。夫孝,三皇五帝之本務,而萬事之紀也。”國事萬機,綱要在孝!胺驁(zhí)一術而百善至、百邪去、天下從者,其惟孝也!保ā缎⑿小罚┤柿x禮智,均以孝為基石。但是,在其他篇章中,呂氏對儒家學說能否治國也有疑問!翱啄茏油綄俪錆M天下,皆以仁義之術教導于天下,然而無所行。教者術猶不能行,又況乎所教?是何也?仁義之術外也。夫以外勝內,匹夫徒步不能行,又況乎人主?唯通乎性命之情,而仁義之術自行矣!保ā队卸取罚┰趨尾豁f眼里,儒家學說好是好,可惜孔門弟子做不到,自己也做不到,就更談不上推廣了。不能推廣的原因是孔門的仁義之術來自外生變量,只有通達性命之情,把仁義變?yōu)閮壬兞浚轮尾趴蓪嵤。而通達性命之情,則要遵循道家的清靜無為。由此,呂氏提出了一個對管理者來說十分重要的辯證邏輯:“事多似倒而順,多似順而倒。有知順之為倒、倒之為順者,則可與言化矣。至長反短,至短反長,天之道也。”(《似順》),所以,實現(xiàn)儒家的德治,靠的是來自道家的自然;而道家的無為,恰恰要儒家的有為而成。這一辯證邏輯,正是呂氏參透諸子思想,發(fā)揚體行黃老思想的產物。 關于墨家 相對道、儒二家,《呂氏春秋》對墨家思想吸收較少。墨家的尊天、明鬼、非攻、非樂等主張,它基本據(jù)棄或予以駁斥。但對尚賢、兼愛之說,還是有所吸收的!稅垲悺菲f:“賢人之不遠海內之路而時往來于王公之朝,非以要利也,以民為務故也。”“仁人之于民也,可以便之,無不行也!薄毒ā菲獜娬{:圣人“以愛利民為心”!多鞯馈菲澷p堯、舜“以賢者為后,不肯與其子孫”,也與墨子“官無常貴,民無終賤,有能則舉之,無能則下之”的尚賢主張相一致!秴问洗呵铩分杏幸黄豆(jié)葬》,吸收并改造了墨子“薄葬短喪”的思想,主張:人死雖不為鬼,亦無知覺,但出于活著的親人在感情上的需要,送死仍要有一定的儀節(jié),然而“自古及今,未有不亡之國也;無有不亡之國,是無不揚之墓也”,故此厚葬是無益的。那么社會上何以盛行厚葬之風呢?《節(jié)葬篇》說:“今世俗:大亂之主,愈侈其葬,則……生者以相矜尚也。侈靡者以為榮,儉節(jié)者以為陋……此非慈親孝子之心也。”這一見解比起墨子的節(jié)葬觀,更顯得理智和深刻。另外,《呂氏春秋》提出唯物主義的真理觀、名實觀,注重類比推理的正確運用,批駁詭辯的名辯思想,顯然也是吸收、繼承了《墨經(jīng)》中的優(yōu)秀思想。 關于法家 《呂氏春秋》肯定法家的重要性和變法的必要性,明確指出:“有金鼓,所以一耳;必同法令,所以一心也;智者不得巧,愚者不得拙,所以一眾也;勇者不得先,懼者不得后,所以一力也;故一則治,異則亂;一則安,異則危!薄肮手螄瑹o法則亂,守法而不變則悖,悖亂不可以持國。事易時移,變法宜矣!边@些觀點顯然與商、韓的思想有直接的聯(lián)系。但是《呂氏春秋》對于法家“慘礉少恩”的一面,對于《韓非子》中的種種陰謀權術,是拒斥不取的。 關于農家 該書《士容論》中《上農》、《任地》、《辯土》、《審時》四篇,顯然是農家之言!渡限r》篇重視農業(yè)生產,其理由是:“古先圣之所以導其民也,先務于農。民農,非徒為地利也,貴其志也!边@就是說,倡導重農,不僅為了生產,還有“貴其志”的目的。它接著說:“民農則樸,樸則易用,易用則境安,主位尊。”當然,《呂氏春秋》重農并不排商,它主張先農后商,與商鞅“困末作而利本事”的唯農抑商政策,是有區(qū)別的。 關于兵家 對于用兵作戰(zhàn),呂氏繼承發(fā)展了老子”夫慈,以戰(zhàn)則勝,以守則固。天將救之,以慈衛(wèi)之!斑@一份文化遺產,尤其是它總結出的“義務必勝”的思想,是比一般先秦兵家更卓越的觀點。明確反對墨家的偃兵觀。他強調,人類的爭斗是自古以來存在的,所以軍事不可少!疤熳又⒁渤鲇诰,君之立也出于長,長之立也出于爭。爭斗之所自來者久矣,不可禁,不可止,故古之賢王有義兵而無有偃兵!奔覠o笞杖,豎子就會為非作歹;國無刑罰,百姓就會侵凌掠奪;天下無兵,諸侯就會攻戰(zhàn)不已。所以,用兵如用藥,“得良藥則活人,得惡藥則殺人。義兵之為天下良藥也亦大矣!保ā妒幈罚┤绻麅H僅強調非攻而不是賞有義而伐不義,就會助長無道。需要注意的是,呂氏在反對偃兵的同時,他所說的義兵,也從側面批評了不講道義只講強國的霸道思想。 綜上所述,歷史上號稱“雜家”的《呂氏春秋》并不是混雜不分,毫無原則的!秴问洗呵铩酚凶约旱奶攸c。它的特點是:以道為主貫通各家學說,用平等的眼光對待各家學術,但不取鬼神、迷信的思想,而是吸取各家比較進步的思想。如對于儒家,主要吸取其民本思想、修齊治平思想;對于墨家,主要吸收其薄葬的思想;對于法家,主要吸收其法治思想!秴问洗呵铩冯m采取各家學說,但所采取的觀點之間,并不牴牾。因此,《呂氏春秋》可謂“雜而不雜”,具有博綜眾家的融合傾向。古代的遺文佚事也靠它得以保存。春秋戰(zhàn)國諸子如楊朱、宋钘、尹文、惠施、公孫龍等人的著作早已失傳,但在《呂氏春秋》中卻能找到有關他們的資料,而且因為它成書在戰(zhàn)國末期,和這些思想家相隔的時間較近,所以史料價值較高。 宜城教育資源網(wǎng)m.zgyouzhishipin.cn |